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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神学院新校区配套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新闻来源于:办公室 发表于:2025-11-28 16:29:50 浏览278次 福建神学院新校区配套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人及采购项目:
采购人 福建神学院 现拟对 福建神学院新校区配套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采购项目 的下述内容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需求及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需求或要求
预算金额
施工地点
1
1-1
福建神学院新校区配套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采购项目
1项
对福建神学院新校区配套工程绿化景观工程进行施工
约300万元
仓山区福湾路以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申请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申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申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申请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申请人为分公司(办事处)的应提供法人授权证明;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申请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经过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①供应商未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应在《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投标申请人应在公告发布要求的递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10)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四、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要求及时间及地点
(一)开始时间: 2025 年 11 月 28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04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121号(可邮寄)。
(四)递交要求
1.格式规定和签署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并胶装成册。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申请材料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4)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申请材料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密封和标记
(1)申请材料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申请人全称,并注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2)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3)电报、电话、电传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4)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将拒收。
五、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判定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福建神学院负责审查各申请人递交的材料。
2.按照本公告载明的审查因素和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审查。本次符合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仅作为后续项目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参考,通过资格审查后采购人将到供应商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择优邀请参与竞标。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神学院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121号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方法:1539236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