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两会新闻
学院动态
神学建设
三自爱国
各地教会
友好往来
教会建设
联系我们
福建神学院已完成搬迁工作,新校区开始投入使用。现通讯地址由原来的“福州市仓山区乐群路16号”改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121号”,邮编:350026。联络电话:0591-88689507(办公室)0591-88689500(教务处)0591-88689512(学工处)
两会简介
始终一仆人:福建神学
2016年福建省基督
福建神学院简介
福建省基督教两会会徽
省两会发行书刊目录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591-83445102
联系传真:0591-8347493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乐群路16号
教会知识
您现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教会知识
律法总纲
新闻来源于:办公室 发表于:2013-5-25 8:26:30 浏览6912次
0
马
太福音22章37-40节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上一篇:
尼西亚信经
下一篇:
圣诞节的起源
[ 返回 ]
友情链接:
中国基督教网
|